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次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人社局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人社局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人社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意见。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协同市委组织部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其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信阳工作或定居的意见。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措施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实施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实施意见和特殊人员安置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全市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人社局有二级预算单位16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市人社局本级及所属16个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人社局本级
2 信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3 信阳市务工服务办公室
4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5 信阳市职工失业保险处
6 信阳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7 信阳市机关事业养老处
8 信阳市就业训练中心
9 信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10 信阳市考务中心
11 信阳市工伤保险处
12 信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信阳市军官培训中心
13 信阳市人社局电子政务中心
14 信阳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15 信阳市职业技工培训教育研究室
16 信阳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10095.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197.61万元,收入总计增加2955.11万元,相比2016年增加29%;支出总计9487.81万元,支出总计增加1649.11,相比2016年增加17%,增加原因:新进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10095.61万元,其中财政拨付7898万元,占78%;;其他收入2179.81万元,占22%,相比2016年增加29%,原因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948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7.81万元,占支出总数100%,相比于2016年支出增加17%,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10095.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001.4万元,收入总计增加2955.11万元,相比2016年增加30%;支出总计7241.84万元,支出总计增加1649.11,相比2016年增加17%,增加原因:新进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4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0.6万元,占支出总数100%,相比于2016年支出增加17%,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1.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17. 8万元,占支出总额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8.9万元,占支出总额85.7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65.9万元,占支出总额0.9% ,住房和保障支出249.2万元,占支出总额3.44%;同比2016年增加17%,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27.24万元,支出决算为724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798万元,支出决算为715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运行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9.2万元,支出决算为9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41.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0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037.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费590.18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生活补助等;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共计10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478.98万元,其他支出20.16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7%,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6万元,支出决算为75.06万元,完成预算的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的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预算的36.6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3.64万元,下降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14万元,下降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万元,下降2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保有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36万元,占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7万元,占8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团组数0个,人数为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维护保养费、保险费等。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信阳市人社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18个、来访人员47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7年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7年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8.23万元,比2016年增加1161.44万元,增长4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市人社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