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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召开对口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推进会

来源:经济建设科|发布时间:2022-11-07|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要求,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做好对口单位政府采购工作,11月4日上午,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召开对口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推进会。局党组成员陈胜良出席会议并讲话,经济建设科科长邱俊主持会议,市财政局有关科室、经济建设科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对口单位、税务部门、金融机构及中标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吕祎介绍了政府采购项目日常监管、月考核的要求,就项目采购规范流程、考核要点和台账填报做了具体辅导。邱俊从采购立项、资金保障、采购评审、实施采购、预付货款、金融服务、决算评审、支付尾款、绩效问效、责任追究等十个方面讲解了政府采购流程优化的实施办法。税务部门就企业开具发票业务、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河南省首创的24小时自助开票网店等便民举措作了介绍。建设银行介绍了针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的“政采贷”业务。
        最后,陈胜良就做好经济建设科对口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做总结讲话。他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市委“1335”工作布局的重要抓手。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实抓好。二是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牵头单位,经济建设科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全流程全方位地指导服务好采购单位和中标企业;采购单位是政府采购项目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在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照政府采购的规范流程和时间节点实施政府采购,上报采购信息;中标企业要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认真履行采购合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三是要认真总结,严格奖惩。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台账管理,财政部门、采购单位、中标企业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凡是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通报到采购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上报市营商环境办公室。项目结束后,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资金绩效和社会效益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采购单位预算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向中标企业发函,对此次政府采购服务进行回访评价,对中标企业信誉进行综合评价。
会上,相关部门和中标企业还开展了交流互动,各部门、金融机构分别公开了联系方式供中标企业会后交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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