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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财政局持续优化公平竞争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来源:政府采购科|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
      信阳市财政局围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要求,聚焦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从严开展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已全部清理整改完成,同时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结合开展建立健全各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工作,将设库清理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巩固清理成果,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
      二是实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模式。严格按照《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日常监管、月考核的通知》要求,严查政府采购项目是否有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信阳市财政局通过开设举报邮箱、电话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对于违规设置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情况进行监督,拓宽质疑投诉渠道,实现政府采购在线质疑、在线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并及时公开投诉处理结果,依法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
      四是公平对待内外资企业。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文件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财政局规定严禁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严禁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严禁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
      信阳市财政局将持续强化采购招标人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切实抓好交易项目进场关,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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