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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政府采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政府采购科|发布时间:2023-09-20|浏览次数:
      近年来,信阳市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把加强政务诚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信阳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务诚信建设要求,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政务诚信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市财政局先后出台《信阳市财政局采购人诚信建设的通知》、《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日常监管、月考核的通知》、《信阳市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监督及违约处理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系统推进政府诚信建设。
      一是要求采购人信息公开。除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外,采购人应当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全要素信息公开机制,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意向、采购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二是实施无预算不采购。采购人在政府采购项目前期阶段环节,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相关款项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
      三是建立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机制。对于网上商城采购货款支付上,采购人在完成确认收货后未在45日内完成支付的,系统将自动发布采购人违约公告。对于招标项目货款支付上,按照《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日常监管、月考核的通知》,要求采购单位做好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台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政府采购网发布拖欠货款举报公告,接收供应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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