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财购〔2022〕19号
市直预算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投标供应商、评审专家: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拓宽政府采购争议纠纷处理渠道,提高争议纠纷处理效率,促进争议纠纷实质性解决;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及投诉处理裁定标准,规范争议事项的处理口径,减少争议,提升疑义事项处理效率,提升采购项目执行效率,现拟定了《信阳市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及投诉争议事项调解及裁定指导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本指导标准将根据工作实际及各交易主体意见建议定期进行更新,更新版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生效执行。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