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8-12-14|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豫财办〔2018〕35号)和《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129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
豫财农〔2017〕199号2018年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10456.21万元
豫财农〔2018〕68号2018年中央和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及森林植被恢复费911.55万元
豫财农〔2018〕96号2018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7678.17万元
2、省级资金
豫财农〔2017〕199号2018年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6302.86万元
豫财农〔2018〕68号2018年中央和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及森林植被恢复费1129.5万元
豫财农〔2018〕69号2018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34万元
豫财农〔2018〕96号2018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2618.55万元
以上合计30289.84万元。
二、分配原则
以上扶贫资金省级文件直接分配到县区的,市财政和市林业局按照省级文件资金分配情况将资金下达到县区;未直接分配的由市林业局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清单,以及各县区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本年度资金需求,提出分配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市林业局提供的分配意见下达资金。
三、资金结构
按照《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在向贫困县分配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市涉农资金时,按照“确保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占比高于以前年度补助贫困县的资金比例”要求,分配到贫困县的资金为20729.16万元,占比为68.44%,比上年增长4.8%。
四、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情况表
五、监督电话
0376-669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