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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9-12-25|浏览次数:
市本级、各县区财政局、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现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640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算管理。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次下达资金由县区按要求编入2020年财政预算,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规定使用。潢川县、固始县资金下达市本级,由市本级直接拨付。该资金列政府收支分类 “21305扶贫”对应的项级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各县区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支,市本级列入“5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统筹整合。各县区要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各项要求,强化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快财政扶贫资金与项目对接,扶贫项目要从当年项目库中选择,未进入当年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使用财政扶贫资金。
      三、支持产业扶贫和集体经济发展。市级资金主要用于以“多彩田园”示范工程为主的产业扶贫项目,兼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彩田园”示范工程包括油茶、茶叶、生猪生产、中药材、构树、再生稻等特色种养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等带贫主体来带动贫困户发展,要注意资产的确权和管理以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四、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抓紧组织扶贫项目实施,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按照《河南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财农[2018]130号)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要求。各县区要对照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提前谋划好2020年的项目库,完善项目建设内容,突出项目绩效目标,加强行业部门论证,切实让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扶贫效益。各县区要在资金下达后,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途严格筛选项目,及时对接并尽快组织实施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附件:

(信财指〔2019〕498号)20年市级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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