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负责拟订统计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负责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县(区)、市管管理区(开发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核算各县(区)、市管管理区(开发区)生产总值,管理各县(区)、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劳动工资、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各县(区)、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及市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门和县级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市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协助县(区)管理统计局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各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区)、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和市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统计局内设机构12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统计设计管理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工业统计科、能源和生态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农业农村统计科)、人口就业与社会科技统计科(文化产业统计科)、统计监测评价考核科、人事教育科。另设有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信阳市城市经济社会调查队决算、信阳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决算、信阳市普查中心决算、信阳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本级1个,所属二级单位4个,具体是:
1.信阳市统计局本级
2.信阳市城市经济社会调查队
3.信阳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4.信阳市普查中心
5.信阳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23.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8.63万元,下降15.13%。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86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3.35万元,占98.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62万元,占1.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05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72万元,占67.64%;项目支出664.38万元,占32.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65.5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4.3万元,下降17.41%。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6.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1%。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1.64万元,下降14.31%。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6.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5.75万元,占88.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71万元,占6.00%;卫生健康(类)支出45.82万元,占2.38%;住房保障(类)支出68.74万元,占3.57%。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48.36万元,支出决算为192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00.25万元,支出决算为84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15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335.7万元,支出决算为30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未完结,下一年需继续开展。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年初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5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人员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114.56万元,支出决算为9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比率下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68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3.89万元,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12万元,支出决算为3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8.74万元,支出决算为6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4.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4.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29万元,完成预算的51.7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2.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20%,占7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6万元,完成预算的7.05%,占7.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临时性新增因公出国培训工作。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2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财政追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26.44万元,购置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其他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7.05%。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 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的研讨、专业培训及数据评估等方面的接待安排。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6个、来宾2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单位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19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95.6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控制支出,节约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统计局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的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局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统计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统计局本级离退休干部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统计局本级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
十六、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统计局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二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信阳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信阳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