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政协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信阳市政协基本情况
(一)政协的主要职能
(二)信阳市政协机关设置
二、2018年度市政协预算情况说明
三、 名词解释
附件:市政协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市政协收支总体情况表
2、市政协收入总体情况表
3、市政协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政协部门基本情况
(一)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二) 政协信阳市委委员会机关设置综合办事机构2个、专门
委员会8个。办公室内设秘书科、人事保卫科、行政科、联络接待科;调查研究室内设调研科、宣传信息科;8个专门委员会各内设1个综合科(增设委员联络科和信访科)。政协机关共有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职工61人,离退休人员29人。
二、2018年度市政协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总计1404.2876万元,支出总计1404.287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各减少102.1661万元,减少0.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404.2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04.2876万元(财政拨款1004.2876万元,项目收入:400万元)。政府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404.2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2876万元,占71.5%,项目支出400万元,占2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04.287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各减少102.1661万元,减少0.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04.2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571.5609万元,占年初预算41.5%;教育及培训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公用经费支出420.0043万元,占年初预算2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224万元,占年初预算0.1%,运转类项目支出400万元,占年初预算28.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04.2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4.28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20.004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70万元(预算数和2017年一样)。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预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预算为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购置 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和2017年一样。
(三)公务接待费 预算9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和2017年一样。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04.2876万元,包括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与转及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的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直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市政协事务(款):是指市政协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市政协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市政协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市政协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市政协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我单位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直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表
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