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及建筑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及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风景名胜区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关组织实施。
⑵综合管理全市工程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国家、省制定的各类工程的概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劳动定额在全市正确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并发布各类工程的补充定额并监督实施;按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结合全市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⑶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建筑节能的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施工安全和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⑷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市建设行业企业的发展,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装饰装修、水泥制品等企业资质评定和审验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市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相关企业开拓对外建设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
⑸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市城镇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城镇建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事项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主管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审查报批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⑹负责对风景名胜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等实施监督、监察、检查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直接查处重大建设违规违法案件;对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实行行业管理。
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综合开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区城市综合开发工作。
⑻拟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指导行业的技术进步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创新和建筑节能工作。
⑼制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⑽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行业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财政预算、统计、审计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⑾指导管理全市建设行业的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⑿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12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科、综合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与城建监察科、建筑管理科、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城市建设与风景名胜区管理科、村镇建设科、房地产管理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纪检监察室、直属机关党委。另设有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浉河分局、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桥分局2个派出机构。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2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具体是:
1、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浉河分局
3、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桥分局
4、信阳市城建监察支队
5、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6、信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7、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8、信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9、信阳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10、信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11、信阳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12、信阳市建筑技校(经费差额)
第二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5062.45万元,支出总计5106.8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856.31万元,增长20.36%。支出增加677.58万元,增长15.3%。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中专教育经费增加、人员工资增加。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062.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5.59万元,占97.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6.86万元,占2.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10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6.8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4955.59万元、支出总决算4655.3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099.63万元,增长28.5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46.26万元,增长16.12%。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中专教育经费增加、人员工资增加。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5.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5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6.26万元,增长15.37%。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5.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45万元,占1.11%;教育(类)支出12.4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76.51万元,占8.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84.13万元,占1.82%;城乡社区(类)支出3938.89万元,占85.16%;住房保障(类)支出162.01万元,占3.50%。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64.26万元,支出决算为462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津贴补贴增加及人员工资缺口。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3.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科目至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财政追加纪检监察派驻派出机构运行经费。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财政追加技校教育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2.37万元,支出决算为6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平时健康休养费、年度健康休养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1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8.60万元,支出决算为6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1名职工死亡,财政追加抚恤金、丧葬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5万元,支出决算为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尚未正常缴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61万元,支出决算为2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8.43万元,支出决算为6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4.37万元,支出决算为145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津贴补贴增加,财政调整追加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362.69万元,支出决算为33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核减经费预算、收回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未支出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8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核减经费预算、收回公务接待未支出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5.03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以前年度财政结余资金弥补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不足。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112.6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预算。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3.57万元,支出决算为13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2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79.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45.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46.66万元,完成预算的39.8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开支及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99万元,完成预算的71.09%,占6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7万元,完成预算的20.38%,占31.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9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67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开支。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7个,来宾9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年初未安排。该资金为2017年结转北京路拆迁补偿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569.33万元,支出决算为49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业务活动开展后资金有部分未在2018年结算。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电动车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年度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