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概况
一、信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水利局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信阳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河流湖库的防洪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工作。实施全市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承担水能资源的调查工作,负责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以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直接对信阳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和市管取水户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征收水资源费;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并承担信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编制、审查、上报全市各类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7、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流湖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跨县区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负责移民工作。拟订全市水利水电移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13、负责全市水产工作、水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及渔政执法管理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水利局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科、水政水资源科、财务科、人事科、建设与管理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另设有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水利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另外,信阳市南湾水库管理局和信阳市重大水利工程筹建处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部门决算纳入信阳市水利局汇总反映。
纳入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2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21个(含信阳市南湾水库管理局和信阳市重大水利工程筹建处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具体是:
1.信阳市水利局本级
2.信阳市水产局
3.信阳市鲇鱼山水库管理局
4.信阳市泼河水库管理局
5.信阳市淮河管理处
6.信阳市浉河管理处
7.信阳市水库移民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8.信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9.信阳市水利综合执法支队
10.信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同时挂信阳市农水技术推广站的牌子)
11.信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12.信阳市河沙管理站
13.信阳市沿淮治理工程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14.信阳市防汛通讯总站
15.信阳市防汛物资贮运站
16.信阳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
17.信阳市防汛机动抢险队
18.信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19.信阳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20.信阳黄缘闭壳龟救护中心
21.信阳市南湾水库管理局
22.信阳市重大水利工程筹建处
第二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1,074.9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58.96万元,增长15.64%。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专项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9,66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21.33万元,占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10.21万元,占0.0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36.00万元,占0.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1,78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9.97万元,占24.77%;项目支出31,435.59万元,占75.2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0,666.0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51.73万元,增长18.92%。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专项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95.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9%。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61.52万元,增长54.67%。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建专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二)结构情况。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95.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20.38万元,占0.05%;科学技术(类)支出12.26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5.42万元,占2.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4.79万元,占0.59%;节能环保(类)支出375.72万元,占0.91%;城乡社区(类)支出929.36万元,占2.26%;农林水(类)支出38,302.83万元,占92.98%;住房保障(类)支出394.50万元,占0.96%。
(三)具体情况。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338.58万元,支出决算为41,19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2%。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38万元,支出决算为2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下达的水产专项资金按进度支付结算款,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3.44万元,支出决算为2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5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0.33万元,支出决算为67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0万元,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17万元,支出决算为3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93万元,支出决算为3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0.86万元,支出决算为21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年初预算为18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2.80万元,支出决算为92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浉河绿化等公共设施维修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84.9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83.34万元,支出决算为8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90.31万元,支出决算为68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下达的资金尚未发生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9,994.08万元,支出决算为24,42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基建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4,297.30万元,支出决算为4,32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项目预留质保金。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年初预算为135.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下达的资金尚未发生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805.60万元,支出决算为81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1,764.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下达的专项资金尚未发生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年初预算为124.71万元,支出决算为14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年初预算为73.65万元,支出决算为7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年初预算为4,9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河道治理基建专项资金拨付较晚,发生跨年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砂石资源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9.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17.57万元,支出决算为3,22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资金发生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77.35万元,支出决算为39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资金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8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8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9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9.5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61万元,完成预算的65.2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意见等有关精神和要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规模,“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1.84万元,完成预算的97.53%,占5.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2.56万元,完成预算的76.87%,占6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20万元,完成预算的44.43%,占25.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1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及市政府批准而实际发生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11.84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水利工程治理水平而参加的“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规划技术工艺”专题培训和为提高水产技术水平而参加的“澳洲鳕鲈养殖技术”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8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意见等有关精神和要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控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得到有效控制。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2.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局属单位共22个预算单位的防汛抗旱、水库及河道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督导、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督导、水政执法、水资源及节水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产及水库移民等现场工作和野外偏远地区作业发生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运行支出。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21.98万元,支出决算为5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意见等有关精神和要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得到有效的控制。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4.20万元。主要用于信阳市水利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共22个预算单位按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活动发生的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15个、来宾3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阳市水利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重点考虑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即考虑产出指标,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水平;又要考虑效果指标,反映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好坏。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指标。在绩效评价中根据自评项目填写实际确定的各项具体指标。2018年度对信阳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维护费”项目进行了评价,涉及资金1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立项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体系比较清晰,评价标准较科学,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初步建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较好。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已实现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为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围绕项目投入、管理、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群众满意度较好,社会效益明显。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2.75万元,支出决算为19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1%。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等支出。其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年末结转资金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该基建项目按进度进行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信阳市水利局机关及信阳市水产局、信阳市水库移民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信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信阳市水利综合执法支队共5个行政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36.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经费发生的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5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8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7.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8.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9%。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信阳市水利局共有车辆3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车16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二、农林水事务(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九、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信阳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