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信阳市鄂豫皖革命纪念馆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基本情况
(一)鄂豫皖革命纪念馆主要职责
(二)鄂豫皖革命纪念馆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鄂豫皖革命纪念馆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基本情况
(一)鄂豫皖革命纪念馆主要职责
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属于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事业财政全供。主要职责是: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大力弘扬大别山革命老区精神,教育当代及后人不忘历史,牢记使命,推动我市红色旅游事业的全面发展,以此为载体加大对信阳的宣传力度。
(二)鄂豫皖革命纪念馆机构设置
内设6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教育部、讲解接待部、安全保卫部、陈列保管部和编辑研究部。没有所属单位,公开的就是本级预算,鄂豫皖革命纪念馆事业编制20人,现有在职人员18名,退休1名。其中:管理岗位9名,专业技术岗位7名,工勤岗位2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9年收入总计405.3994万元,支出总计405.399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1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开馆所需水电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9年收入预算405.3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39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9年支出预算405.3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370万元,占44 %;项目支出227.0624万元,占5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05.3994万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41.11万元,增长10%,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开馆所需水电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05.39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178.3370万元,占年初预算44%;运转类项目支出227.06万元,占年初预算56%;住房保障类支出11.0638万元,占年初预算2.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33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7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3.6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文物和陈列品购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1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10万元。原因:因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未到位,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暂按其他交通费用(事业)列支。
3、公务接待费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1万元。原因:2019年我单位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招待人数及招待范围,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纪念馆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05.3994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纪念馆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纪念馆2019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纪念馆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9年鄂豫皖革命纪念馆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鄂豫皖革命纪念馆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