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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8-07-13|浏览次数:

2018年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艺术事业、社会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研究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和保护;管理和协调全市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管理、规划、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等。领导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二)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市政府职能部门,为正处级行政管理单位。机关内设18个科室,下设9个二级机构,其中:市文物管理局属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信阳博物馆、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属于全供事业单位;市艺术中心(原市豫剧团)属于差供事业单位;市胜利舞台、市影剧院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电影放映公司属于企业化管理。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收入总计3086.1159万元,支出总计3086.115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5万元,下降2%。主要是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因预算编制政策几次调整,信阳博物馆、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等三馆水电费款未纳入年度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收入预算3086.1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79.1159万元(财政拨款2783.1759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95.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支出预算3086.1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1759万元,占66.7%;项目支出1026.94万元(含非税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项目支出302.94万元),占3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3079.175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72万元,同比下降2%,主要是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因预算编制政策几次调整,信阳博物馆、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等三馆水电费未纳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079.11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18.3202万元,占年初预算53%;商品和服务支出274.3708万元,占年初预算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2849万元,占年初预算1%;运转类项目支出999.94万元,占年初预算32%,专项资金20万元,占年初预算1%。住房保障类支出127.2万元,占年初预算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9.175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1745.5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74.37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84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2.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持平,没有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52.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主要是市艺术中心公务接待费纳入预算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局机关预算支出1294.7485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内容包括办公电脑、设备购置及耗材。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初,我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用途车1辆,特种用途车为流动舞台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直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是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文化服务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直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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