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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8-07-13|浏览次数:

2018年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行使全市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房产开发行业管理、物业行业管理、住房保障、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登记、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旧城改造及房屋征收管理和房屋安全及危房鉴定等工作。

(二)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机构设置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工程技术科、住房保障科和法规监察科7个职能科室及机关党委。下辖有平桥房管分局、明港房管分局两个归口预算差供单位和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平桥房管所、明港房管所五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总计1716.4459万元,支出总计1716.445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36.6589万元,增长2.2%,支出增加36.6589万元,增长2.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1716.4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44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1716.4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4459万元,占88.5 %;项目支出198万元,占1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716.44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6.6589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有所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16.44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1518.4459万元,占年初预算88.5 %;教育及培训支出 0万元,占年初预算0 %;运转类项目支出198万元,占年初预算11.5%;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18.44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7.5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公用经费 100.9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5.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一致,没有变动。

3、公务接待费2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5.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中心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0.9429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万元。采购内容包括房屋信息系统的软件购置与实施。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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