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政预算公开 > 2020 >

2020年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0-06-26|浏览次数:

2020年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城市管理局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是根据《中共信阳市委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信发〔2010〕2号)设立的,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有关政策和相关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业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拟定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筹决策;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的建设和维护;负责中心城区供水、污水、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并对其经营的企业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查处非法燃气经营活动,对燃气经营、存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编制城市维护费和综合执法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利用现代化数字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运用、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以及城市管理应急工作;负责对市区各类城市管理信息收集、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市级责任部门、城区政府和相关负责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提供考核评价依据;负责受理城市管理投诉、举报等有关工作;负责拟定中心城区市财政管养的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维护计划;参与维修工程概算审定、技术会商及市政工程重大变更监管;参与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竣工质量评定、验收、交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列入市财政管养的城市主干道及其市政基础设施(不含园林绿化)、大型桥梁、排涝泵站和中心城区道路路灯照明及部分景观亮化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你的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对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负责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垃圾无害化填埋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及运行监管;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公厕管养和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负责城市地上空间秩序、户外大型广告、建筑垃圾、违法建设治理等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防汛的统筹组织和检查考评;负责中心城区内河管理的指导、检查和考评;负责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和静态停车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公用事业有关规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百花园区域、火车站广场和信阳东站区域的绿化、环卫、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市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综合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犬只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评;指导建成移交后的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拟定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承担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执法督查、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以及综合执法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承担市政府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信阳市城市管理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包括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市东站区域管理办公室、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管理处、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市百花园区域管理处、市车站区域管理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中心城区防汛办、市犬只管理办公室、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市数字化管理中心1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公开的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共有编制681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64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收入总计9278.3757万元,支出总计9278.375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662.9542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园林局划为住建局下属二级机构,经费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9278.3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78.37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9278.3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3.7953万元,占51.9 %;项目支出4464.5804万元,占4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278.3757万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2702.9542万元,减少22.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因事业单位改革,园林局划分到住建局管理,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278.37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4503.3215万元,占年初预算48.5%;教育及培训支出 0万元,占年初预算0%;运转类项目支出4414.5804万元,占年初预算47.6%;住房保障类支出360.4738万元,占年初预算3.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13.79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07.1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06.6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1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1.事业单位机构改革。2.公务接待费预算进一步压缩。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8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1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68.3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5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3辆、特种用途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
                 2020年信阳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0年信阳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主办:信阳市财政局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标识码:4115000025 豫公网安备 41159202000177号 豫ICP备13001580号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2号 邮编:464000 电话:+86.0376-669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