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中心主要职能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机构设置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项目支出表
1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中心主要职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9月,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正处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业务上受省住建厅监管指导。单位主要职责: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的报告;7、依法查处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各种行为;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归集管理科、使用管理科、稽核科、网络科、12329服务信息科7个职能科室。在市直及9个县区设置10个管理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事业编制73人。现有人员114人,其中在编人员68人,退休人员15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长期聘用)31人。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本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中心机关本级预算和10个管理部的单位预算。具体是:1、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2、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管理部;3、住房公积金中心浉河管理部;4、住房公积金中心平桥管理部;5、住房公积金中心罗山管理部;6、住房公积金中心息县管理部;7、住房公积金中心潢川管理部;8、住房公积金中心光山管理部;9、住房公积金中心淮滨管理部;10、住房公积金中心商城管理部;11、住房公积金中心新县管理部。
第二部分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收入总计2003.43万元,支出总计2003.43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1.94万元,下降15.66%。减少的主要原因:完成业务服务用房建设。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00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3.4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00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43万元,占31.37%;项目支出1375万元,占68.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003.43万元。与 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371.94万元,下降15.66%。减少的主要原因:完成业务服务用房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 2003.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4.4万元,占年初预算2.7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7.94万元,占年初预算1.3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921.09万元,占年初预算95.89%。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用于:无。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减少40万元,下降66.12%。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 2021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40万元,下降83.33 %。主要原因:2021年中心封存公务用车9辆。
3、公务接待费1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1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2022年公务接待费暂按上年度预算编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采购内容包括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重点项目绩效评价1个,2021年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整体)涉及资金2375.37万元,绩效目标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为方向,以强化资金管控为前提,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中心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2021年2月中心封存公务用车9辆。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主要是:无。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