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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2-03-11|浏览次数:
2022年信阳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二、生态环境局机构设置
三、生态环境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市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级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市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县(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发展等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移动源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治理工作。
(6)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7)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及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及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8)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运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9)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10)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落实,牵头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等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及业务建设。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生态环境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内设14个科室和直属一分局(原浉河分局)、直属二分局(原平桥分局)、信阳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站、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信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信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信阳市固体废物中心,信阳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7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8个县级分局(罗山分局、光山分局、息县分局、潢川分局、商城分局、新县分局、淮滨分局、固始分局)。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系统现有行政事业单位共有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57 人,事业编制73人,退休人员 42 人。 
三、生态环境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1. 局机关本级
  2. 直属一分局(原浉河分局)
  3. 直属二分局(原平桥分局)
  4. 信阳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站
  5. 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信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6. 信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7. 信阳市固体废物中心
  8. 信阳市环境监控信息中。
 
第二部分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收入总计2350.6654万元,支出总计2350.6654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11.5368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增加人员。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收入合计2350.6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50.665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支出合计2350.6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66654万元,占51.5030%;项目支出1140万元,占48.49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50.6654万元,与 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11.5368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增加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66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1029.5548万元,占年初预算43.8000 %;教育及培训支出0.3万元,占年初预算0 %;项目支出1140万元,占年初预算48.4969%; 其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56.10万元,占年初预算4.921%;退伍安置人员经费项目支出20.00万元,占年初预算1.7543%;环保攻坚经费项目支出200万元,占年初预算17.544%;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项目支出87.40万元,占年初预算7.6666%;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估专项费用90.00万元,占年初预算7.8947%;宣传教育经费项目支出60.00万元,占年初预算5.2631%;局机关综合业务经费200万元,占年初预算17.544%;信阳市排污许可申请与审批技术评估费用项目支出30万元,占年初预算2.6315%;地下水污染整治实施经费40万元,占年初预算3.5087%,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经,50万元,占年初预算4.3859%,仪器年度鉴定维护费及应对突发放射源事件10万元,占年初预算0.8772%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0.6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9.55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1.1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我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6.700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2.700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20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前期费用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有出国需要。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跟2021年相比增加为0。
(三)公务接待费18.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2.500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一个单位信阳市环境信息监控中心招待费2.5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14.411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9.8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绩效。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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