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政预算公开 > 2022 >

2022年信阳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2-03-11|浏览次数:
2022年信阳市水利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信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省级下达的和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级和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七)负责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八)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阳市水利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三)人事科。
(四)财务科。
(五)规划计划科。
(六)水资源管理科。
(七)水利工程建设科(河长制工作科)。
(八)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科。
(九)运行管理科。
(十)机关党委。
(十一)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三、信阳市水利局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本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13个所属单位预算。具体是:
1、信阳市水利局机关本级
2、信阳市浉河管理处
3、信阳市鲇鱼山水库管理局
4、信阳市淮河管理处
5、信阳市泼河水库管理局
6、信阳市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
7、信阳市水利综合执法支队
8、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
9、信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
10、信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站
11、信阳市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利信息中心
12、信阳市防汛物资贮运站
13、信阳市防汛机动抢险队
14、信阳市南湾水库管理局(财政代管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收入总计7365.59万元,支出总计7365.5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816.98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减少31.52万元;二是按照今年预算编制要求,市节水服务中心及市河沙管理站2个取消收费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2.57万元/人/年的标准编制项目经费,而上年是按照实际编制的,比上年减少374.90万元;三是非税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410.56万元。支出减少816.98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减少31.52万元;二是按照今年预算编制要求,市节水服务中心及市河沙管理站2个取消收费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2.57万元/人/年的标准编制项目经费,而上年是按照实际编制的,比上年减少374.9万元;三是非税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410.56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收入合计736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49.59万元;其他收入16.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支出合计736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8.75万元,占80.9%;项目支出1406.84万元,占1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349.5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329.92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减少;二是按照今年预算编制要求,市节水服务中心及市河沙管理站2个取消收费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2.57万元/人/年的标准编制项目经费,上年是按照实际编制的,因而比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349.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7.36万元,占年初预算9.22%;卫生健康(类)支出264.22万元,占年初预算3.59%;农林水事务(类)支出6026.01万元,占年初预算81.99%;住房保障(类)支出382.00万元,占年初预算5.2%。
六、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 (2017) 98 号) 要求,从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58.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6.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65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8.5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8.00万元,下降5.11%。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21年一致,均为0.00万元,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预算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数与2021年一致,均为0.00万元,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8.00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减少两辆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48.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1年相比增加0.00万元,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局机关、信阳市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信阳市水利综合执法支队共3个行政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9.8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43.95万元,下降32.82%,主要原因是:按照今年预算编制要求,公车改革车补编入人员经费,而2021年编入在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本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1个,2021年水库移民项目补助资金涉及金额23697万元,,绩效目标是:通过项目实施逐步解决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区乡村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移民收入,提高移民生活水平,使生产生活困难人口受益;美化亮化移民家园,提升移民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信阳市水利局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信阳市水利局部门2022年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信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主办:信阳市财政局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标识码:4115000025 豫公网安备 41159202000177号 豫ICP备13001580号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2号 邮编:464000 电话:+86.0376-669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