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概况
一、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主要职能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辖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承担辖区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三)制定辖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辖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责组织辖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存储;拟定辖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辖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辖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网络维护工作。承担辖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
(八)承办市人社局、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的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办公室
2、财务股
3、稽核股
4、业务大厅
三、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公开的就是本级预算,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2022年收入总计186.21万元,支出总计186.2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58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2022年收入合计18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2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2022年支出合计18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1万元,占93.02%;项目支出13万元,占6.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6.21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8.58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6.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86万元,占89.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91万元,占4.25%;住房保障(类)支出11.44万元,占6.14%。
六、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 (2017) 98 号) 要求,从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没有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口径与2021年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的支出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购置等支出,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的支出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0.0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比2021年减少6.26万元,下降23.76%,主要原因:公用经费中印刷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等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绩效。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潢川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2022年度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