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管理、运行、更新和维护,发放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开展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
二、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设置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信编【2019】73 号文,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全供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110 名,其中: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
三、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纳入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计 1 个,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单独编制 2022 年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收入总计728.95万元,支出总计728.95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975.42万元,下降57.23%。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支出减少975.42万元,下降57.23%。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收入合计72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8.9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支出合计72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76万元,占62.66%;项目支出272.19万元,占37.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28.95万元,与 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975.42万元,下降57.23%。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28.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7万元,占年初预算6.49%;卫生健康支出 23.13万元,占年初预算3.17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25.01万元,占年初预算85.74%;运转类项目支出272.19万元,占年初预算37.34%;住房保障类支出33.44万元,占年初预算4.59%。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 (2017) 98 号) 要求,从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6.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5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无变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0.74万元,比2021年减少4.63万,下降8.36%,主要是办公费减少,其中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绩效。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度预算表(十一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