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做好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拟订全市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全市住房建设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全市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市出省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规范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拟订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全市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和实施城市设计,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会同文物主管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
(七)贯彻执行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拟订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负责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工作。
(八)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编制全市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园林绿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园林绿化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编制全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市管园林绿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九)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和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内部审计科)、政策法规科、建筑市场监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城市与建筑设计科(信阳市抗震办公室)、科技与标准科(信阳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机关党委等13个科室。
三、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收入总计1954.7876万元,支出总计1954.787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503.6081万元,下降20.49%。主要原因:财政不再全额保障自收自支单位人员经费,财政拨入经费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收入合计1954.7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54.787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支出合计1954.7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3776万元,占24.98%;项目支出1466.41万元,占75.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54.7876万元,与 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503.6081万元,下降20.49%,主要原因:财政不再全额保障自收自支单位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54.7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6万元, 占年初预算1.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189万元,占年初预算3.95%;卫生健康支出18.1310万元,占年初预算0.9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52.3242万元,占年初预算89.64%;住房保障支出71.2135万元,占年初预算3.64%。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 (2017) 98 号) 要求,从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8.37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2.6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55.73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8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台。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5.7301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绩效。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预算表(十一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