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文化旅游资源的发展规划、资源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挖掘、景区景点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市黄金旅游线路考察、论证、开发、设计工作;负责全市各景区、景点内基础设施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景区管理体制、管理机制改革的建议工作;负责提高全市旅游服务档次和效率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的推介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产品的研制工作;负责旅游先进理念、旅游研究成果以及有实力、有影响、有经验的旅游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工作。信阳菜推广;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艺术节举办工作。
(二)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机构设置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系信阳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下设综合科、业务科、宣传科三个科室,没有所属单位,公开的就是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收入总计154.3767万元,支出总计154.376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131万元,减少2.90%。主要原因:单位退休1人,工资福利等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154.3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37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154.3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767万元,占67.61 %;项目支出50万元,占32.3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4.3767万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4.6131万元,减少2.9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退休1人,工资福利等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4.37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104.3767万元,占年初预算67.61%;教育及培训支出 0万元,占年初预算0 %;运转类项目支出50万元,占年初预算32.39%;投资类项目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3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6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21.69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4.3767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信阳市文化旅游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